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到了我进宫面圣的日子。
说实在的,在之前这几天等待的日子里,我既盼望这一天早些到来,同时却又矛盾的企盼这一天晚一点降临,总之就是忐忑不安,如坐针毡,如芒刺背。
嗯,真是不可思议,今天我竟然就要去见整个帝国最尊贵、最有权力的人了,这在一年前简直无法想象。
回忆往事,过去种种纷至沓来:残忍的强森父子、疯狂的海亚德、暴虐又滑稽的皮埃尔•恩格勒曼兹、刚愎自用的洛根,以及与我在旅途中邂逅又离别,也不知今生还能否再见面的少女蕾妮。这些如今其实都已渐渐模糊。
还有,还有,最后是……
……姥姥。
我的心中仿佛传来一阵剧烈的刺痛。呼,在这个对我来说也不知能否算得上很重要的日子,我居然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了这些,真的说不清是怎么回事。
“哗~~~~!主人很帅呢!!”
我换上之前理查德送来的礼服后,瑞贝卡不禁赞叹起来,脸蛋微微泛起红晕。
“啧啧啧,你错了瑞贝卡,主人与其说长得很帅不如说是漂亮更恰当!”克里斯蒂娜暧昧地笑着纠正道。“特别是换上了这身衣服,简直像个女孩子呢!”
我看着面前的全身镜,镜子里我身穿一身质地高贵,做工精美考究,红白相间的宫廷礼服,一头红发被特蕾莎梳理得油亮而干净,一双蓝眼睛一扫之前因伤病造成的萎靡,目光重新变得清澈。
说起来,我对自己的长相一直很有自信,不过经克里斯蒂娜这么一说,再配上这身衣服,呃,看起来还真的像个女孩子……
“克里斯蒂娜说得没错!”旁边的伊莎贝拉也很有兴趣地笑着说:“有机会不如让埃唐代啦男扮女装试试看吧,一定很惊艳呢!”
“喂,你这是什么爱好嘛!”我叫了起来,女孩子们全都吃吃地笑了。克萝伊笑道:“不过,埃唐代啦穿上这身衣服真的很精神,去见皇帝陛下正合适!”特蕾莎也微笑着点头。
的确,这身礼服的确是很棒,穿上它去见皇帝,至少在印象上不会让他觉得我失礼。
“喂,主人,我跟你说哦,我们都知道你不会说话,所以等下见了皇帝,你可一定要管好你的嘴,尽量能不说话就别说话,就算想说,也得想好了再说,听到没?不然哪,你要是哪句话说错惹恼了皇帝,不光是你一个人脑袋搬家,我们姐妹也全都要完蛋!”克里斯蒂娜很认真地提醒道。
瑞贝卡咋舌道:“什么脑袋搬家,这时候就别说这种吓人的话啦!”
“你懂什么?就因为至关重要所以我才要提醒主人注意嘛!”
我苦笑道:“好啦,好啦,我保证一定会活着回来的,你们谁都不要再说了!”
真受不了,什么动不动就脑袋搬家,嗯……不过,克里斯蒂娜说得倒也不无道理,总之见了皇帝,我一定要注意言辞才行。
这时,我听到楼下的门铃被人摇响了。不一会儿,希尔薇小跑着进了我的房间,对我说:“那个,埃唐代啦,格、格里弗斯大人来了!”因为之前格里弗斯和安的战斗把“酒泉旅店”砍得房倒屋塌,所以希尔薇一直都对格里弗斯充满了敬畏。
之前格里弗斯就已经和我约好,我会与他一同乘马车前往皇宫。
我们来到了一楼的玄关处,格里弗斯正站在那里等我,一副优哉游哉又百无聊赖的样子。
格里弗斯今天身穿一套红褐色为主并辅以白色花纹的宫廷礼服,与他金子般的秀发相映生辉,这套礼服的领口和袖口都有类似鹰翼的刺绣。
他一看到我就微笑起来。格里弗斯本就异常俊美,笑起来更是迷人,而且还带着一些与生俱来的傲慢。这种优雅中透着邪气的笑容,很容易就能俘虏少女的芳心,克萝伊、瑞贝卡和克里斯蒂娜就曾跟我说过她们都很喜欢格里弗斯。
另外格里弗斯不仅钢琴弹得好,还出乎意料烧得一手好菜,手艺好到我们尝过以后都赞不绝口,还记得我们刚来帝都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他主厨的。至于我呢,始终坚持烧菜是女人应该干的事,所以至今也没下过厨房,这自然让女孩们非常鄙视。
“埃唐代啦,你看起来气色不错嘛!就像重生的凤凰一样精神呢!”
“如果你认为就连大小便都要别人帮忙也称得上气色不错的话。”我耸了耸肩。
“看开点吧,虽然你的腿残废了,但至少幽默感还完好无损嘛。”格里弗斯笑着说。
“谢了,你的话简直比艾米莉亚对我的开导还叫我振奋!”我尖刻地说。
还记得我卧床不起的时候,精灵曾过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在自然界,蛇虽然没有腿但一样灵敏而且迅速,所以就算我的腿已经废了,也可以学蛇那样趴在地上坚强地匍匐前进。当时御医还没能确定我的腿究竟有无希望,我心中正十分忐忑焦躁,听了艾米莉亚的安慰以后我很受鼓舞,命令伊莎贝拉把她带到地下室去灌肠。
格里弗斯抖着肩膀笑了起来,我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克萝伊这时说道:“格里弗斯大人,埃唐代啦就拜托你了!他初来乍到,什么规矩也不懂,你可千万要阻止他做出冒犯皇帝陛下的事情啊!”
“别担心克萝伊,只要有我在,就算埃唐代啦不小心说错话得罪了皇帝,死的也会皇帝而不是他。”格里弗斯轻描淡写地道。
于是克萝伊、特蕾莎、瑞贝卡和克里斯蒂娜,全都脸色苍白地看着我上了格里弗斯的豪华四轮马车。
担任车夫一职的是威廉。马车驶动,以平稳的速度朝皇宫驶去。车厢并不大,我与格里弗斯面对面而坐,他从马车的储物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和两只高脚杯向我示意。
我皱起眉头,摇了摇头。
“你太紧张了,埃唐代啦,酒精能让你放松下来。”格里弗斯笑着说,为自己斟了一杯。
“我只是不想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去见皇帝。”我说。
“安心,埃唐代啦,这次上朝你并不是主角,皇帝只不过顺便想瞧瞧你罢了。”格里弗斯笑道。“也许你喝得醉醺醺的上朝,皇帝还会夸赞你是个不拘小节的风流少年呢。”
“我猜接下来皇帝会想看看,当我的脑袋被砍下来插在长枪上时,我的表情是不是仍旧那么风流吧。”我说,“对了,格里弗斯,安最近怎么样?”
“她还不是老样子, 每天都喝得烂醉如泥,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不过……”格里弗斯浅啜一口杯中的红酒,“最近几天她倒是很不对劲,经常往帝国的皇家图书馆跑。我问她去看了什么书她也不告诉我。”
“也许她突然下定决心要当个好太太,所以在看食谱什么的。”我耸耸肩,半开玩笑地说。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每天也就不会由我来做饭啦。”
“埃唐代啦你有听说吗,现在奥戴亚卡正在上演龙蛇乱舞的好戏,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呢。”格里弗斯又说。
“什么龙蛇乱舞,奥戴亚卡不是应该早就和平了吗?”我问道。事实上,从战场上回到帝都以后,我就再也没兴趣关心奥戴亚卡的情况了,现在想想,那场战争对我来说已恍如隔世。还有哈里森和罗宾,他们被埋葬在了奥戴亚卡城的士兵公墓里,有机会的话,去看看他们吧……
“难道没有选代理领主吗?”
“哼,就因为那个代理领主‘赤龙’吉亚德胡作非为,反而激起了民众的反抗,奥戴亚卡现在的局势,只怕比战前还要混论不堪。”
我们就这样聊着天,马车平稳而快速地穿过格瑞卡帕塔城的城区。
帝都格瑞卡帕塔城占地极广,按照区域划分,共分为中央广场、东街区、西街区、南街区以及紧邻皇宫的北街区。此外,那些没有领地的贵族和豪商的气派宅邸林立的住宅街位于北街区东侧,贫民区则位于南街区西侧。
从我所在的住宅街出发前往皇宫,路途虽称不上遥远,可也是要花上一段时间的,毕竟帝都可是大得很。
“格里弗斯大人!”就在我已经快坐不住的时候,车厢外传来威廉的声音。“我们已经抵达皇宫了!”
到了吗?
我忍不住把头伸出车窗外,顿时屏住了呼吸:只见拉斯伐瑞托帝国庞大华美的皇宫已然矗立在我们面前了,连绵至很远很远地方的高大城墙仿佛隔绝着尘世。
其实不管你在格瑞卡帕塔的任何地方,远远的都可以望见皇宫重峦叠嶂的建筑群,它理所当然地坐落于整个帝都最高的位置,是整个大陆最庞大、最精美、最繁琐的建筑,就和它所代表的皇权与威严一样,俯视着所有人,也压制着所有人。
我像这样近距离地看皇宫还是头一遭。我全身的汗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我的天,这么看来它更是大到不像话,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住在这么庞大的建筑里呢?而要建造它,又究竟要花费多少时间、多少人力和财力?简直无法想象!
可是激动之余,我却也不由自主地泛起一股寒意。
我虽然一瞬间就被皇宫的伟大和庄严所折服,可我却并没有对之生出多少敬畏和喜爱。
我感到这座皇宫就好像一条巨大得没有道理的巨龙,静静地等待着我和格里弗斯主动投入它的龙口之中……